11月3日启运操盘
市新闻办召开
森林防火新闻发布会

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和《山东省实施〈森林防火条例〉办法》等规定,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实际,我市制定了《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》。《通告》的主要内容有:
一、《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》主要内容
(一)禁火时间
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。
(二)禁火范围
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(山林、林场、墓地)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(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)。
(三)禁火内容
1.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、吸烟、野炊、焚烧秸秆、施工用火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。
2.实施文明祭祀,全面禁止上坟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。
3.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,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,严禁携带任何火种、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。
4.在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,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,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。
5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,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。
6.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、设备。
各区县政府、功能区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加强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,强化督导巡查,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。各有关村居、经营单位等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日常管护和隐患排查整治。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造成损失的,依法予以赔偿,构成犯罪的启运操盘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日照市森林火灾报警(举报)电话:119、12119。
二、2025年全市防火工作进展
我市是全省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之一,现有6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县、功能区(东港区、岚山区、莒县、五莲县、高新区、山海天旅游度假区)。全市森林面积177.48万亩,共有大小山头4358座,森林防火重点山系46座,全市重点森林防火乡镇41个、重点防火村539个,国有林场1个。
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,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责任,持续加强宣传教育、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,扎实推进防火基础能力建设,完善监测预警体系,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保持稳定。
一是压紧压实防火责任,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,全面推行森林火险预警等级林长响应机制,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森林防火重点村“微网格化管理机制”,清明、冬至等关键时段全市各级包保干部和村两委成员、护林员上岗执勤,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基层末梢。
二是强化源头管控,突出预防在先,执行进山人员登记和火源、火种、易燃易爆品的检查收缴,杜绝火种进山入林,实现“把口守住、把山看住、把人管住”。
三是建立多元督导机制,自然资源与应急、公安等部门协同合作,深入林区一线开展联合检查督导,对发现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,跟进督查整改到位,形成工作闭环。
四是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,积极参与绿色文明祭扫,用植树、送花、网络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,改变上坟烧纸的习俗。
五是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的第一道防线,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,组织开展多渠道、多样式、多角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推动宣传内容具象化警示、渠道精准化渗透、执行互动化落地,让防火要求从“被看到”变为“被记住、被遵守”。
当前,我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,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持续压紧防控责任、深化源头治理、加强基础建设、提升队伍能力,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,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。
广大市民朋友是森林防火的重要参与者和守护者,要充分了解森林防火各项规定,严格遵守《通告》要求,进山入林时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,自觉把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留在山下林外;积极践行 “文明祭祀”,禁放烟火爆竹等各项规定。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家《森林防火条例》及《山东省实施〈森林防火条例〉办法》相关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1、在森林防灭火工作当中,公安机关承担哪些职责?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在实践当中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?
2022年10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》,其中明确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、交通疏导、治安维护、火案侦破,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、火灾隐患排查、重点区域巡护、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”,这就是公安机关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主要职责。
对于违反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
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:
1.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50条规定: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64条规定: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3.《刑法》第115条规定,过失造成森林火灾,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(30亩)以上,或者过火疏林地、灌木林地、未成林地、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构成失火罪。犯失火罪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防火期内,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。在此,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《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》规定,坚决不在林区野外违法用火,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。
2、应急管理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应对突发森林火情?
市应急管理局坚持“预防为主、积极消灭、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的工作方针,深化源头治理,着力提升队伍能力,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。市应急管理局部署开展了以下工作:
一是压紧压实防控责任。调整完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“双指挥长”工作机制,印发《日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(试行)》,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纳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项机制,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,衔接“防”和“救”责任链条。编制印发《日照市森林防灭火警示提醒、挂牌督办、责任约谈工作制度》,明确27种警示约谈情形,层层传导森林防灭火责任压力,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
二是加强综合监测预警。建立联合会商、精准研判、提前预警的森林防灭火综合预警机制,紧盯重点时间节点,及时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、公安、文旅、民政、气象、供电等部门开展会商研判,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信息。继续发挥309处高清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和651处低杆监控和语音提示装置作用,全天候滚动监测火源信息,实现火情早发现、早预警。进入防火期,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,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启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,系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。
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准备。今年来,完成全市46个重点山系火灾扑救方案修订工作,实现了重点山系“一山一案”,积极争取航空救援直升机驻防,继续强化空中救援力量补给。与青岛市、潍坊市、临沂市签订《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协议》,组织毗邻的区县、功能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,构建“4市15区”应急联动圈,推动形成火灾区域联动、联防联控的一体化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。计划进入防火期后,开展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、地点和演练内容的“双盲”拉练,和无人机、救援直升机“空地一体化”协同应急演练,检验和提升森林扑火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,
下一步,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,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力量,推动力量下沉、保障下倾,组织各级专业、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驻防、靠前驻防,一旦发生火情,重兵投入、科学高效扑救,全力打赢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攻坚战,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。
3、针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,作为林业主管部门,主要采取哪些措施?
作为林业主管部门,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:
一是压紧压实责任链条。结合森林火险黄、橙、红三级预警,统筹各级林长、防火责任人、网格员开展预警响应与巡林防火工作,将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单位、具体人员、具体地块,全面覆盖关键环节,构建“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”的工作格局,确保全链条始终紧绷“防火安全弦”。
二是抓实隐患排查整改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,重点覆盖林缘500米范围、景区、火灾易发林区等关键区域,确保排查纵向到底,横向到边,不留死角,不留盲区。同时,从严推进问题整改,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,制定针对性整改清单,实行销号管理,切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。
三是从严加强火源管控。盯紧关键区域,充分发挥护林员、网格员等作用,对重点林区实行网格化巡护,在关键时段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,安排专人值守,严格收缴火种。盯牢关键人群,加强对林区特殊群体的监管,严防火种进山进林,最大程度降低火灾诱发风险。
四是持续强化督导检查。建立“专项督导+日常督导+联合督导”的多元督导检查机制,在防火期内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深入各区县、功能区,以及国有林场开展不间断、全覆盖的森林防火督导检查,确保各项防火要求落地见效,切实筑牢 “把住路、守住山、看住人、管住火” 的坚固防线。
五是落实火情信息报送。严格执行火情“零报告”制度,按照“有火必报”“报扑同步”原则,对火情信息报送全程严格把关,坚决杜绝迟报、漏报、瞒报情况。
来源:直播日照启运操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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